法制網記者馬超 通訊員蘇宮新
  買下一輛車掛靠到汽車租賃公司名下,每月收租金,3年後不僅能賺回本金,還能白得一輛車,這個看似合理的投資模式吸引了300多名投資者出資1億多元。但他們沒想到,買下的車輛並非自己獨有,而是被租賃公司賣給了N多人。一輛車,卻要承擔多人的投資收益,這樣的買賣顯然不能持續。這就是去年發生在蘇州市的龍億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龍億公司”)涉嫌非法集資詐騙案。案發後,兩名主犯先後潛逃至土耳其。
  蘇州警方經過一年多的追蹤,並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“紅色通緝令”,最終逼得走投無路的兩名嫌疑人偷渡回國,並於近日落網,為江蘇“獵狐行動”再添一筆。
  
  【案發】
  300多人被騙一個多億
  
  去年7月26日,大批蘇州市民來到該市留園派出所報案,稱他們投資在龍億公司用於出租的車輛被該公司賣掉,且公司負責人何某、繆某和陳某業已失蹤。
  據投資者反映,龍億公司對外宣稱經營合法租車業務,投資人只要在公司陪同下購買一輛汽車,以公司名義上牌,登記在公司名下,投資者支付汽車全款後即可獲得車輛所有權,而這種所有權是由龍億公司和投資人簽訂掛靠協議實現的。
  按照這份“掛靠協議”,龍億公司負責車輛的租賃業務,合同期3年,每月支付車價3%左右的租金。3年期滿後,投資人可以選擇取回車輛,也可由公司按照折舊市場價格回收。這是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,而且利潤相當可觀。根據該公司當初給投資人的測算,以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為例,投資人每月可拿到約5600元租金,3年即可收回本錢。其後,車輛折舊可賣約12萬元,那麼總收益將高達60%。
  不少投資者覺得這種投資方式風險小,加之龍億公司在行業內也算小有名氣,收益有所保障,便紛紛加入其中。徐州的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,她是在朋友介紹下加入的。她的朋友在龍億公司成立之初便參與投資,到2011年期滿時賺了近20萬元。於是,其又追加投資了兩部車。見朋友賺錢如此輕鬆,2011年10月,王女士趕到蘇州,在實地考察龍億公司後,花25萬元購買了一輛“別克君威”。簽約之後,她每月都能收到租金7000多元。直到去年3月,租金突然沒有了。
  王女士找到朋友打聽,對方表示龍億公司暫時資金周轉困難,讓她耐心等待。但到了去年7月,眾多投資者發現龍億公司陸續將他們投資的車輛出賣,才意識到出問題了。與此同時,該公司的三名負責人也去向不明。
 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,判斷龍億公司及其負責人涉嫌非法集資,當即立案偵查。經警方統計,被騙的投資者有300多人,涉及資金超過1億元。
  ???新型投資模式異化為一車多賣騙局
  警方調查發現,龍億公司成立於2008年,何某擔任總經理,其朋友繆某和同學陳某擔任大股東,營業執照上有汽車租賃業務。成立之初,龍億公司在主營洗車業務的同時,確實從事過汽車租賃業務,最多時有十來輛由投資人投資的車用於跑業務。“最早的時候,何某和繆某都是汽車租賃公司的司機,後來慢慢有了自己的人脈,便自己搞起汽車租賃,在蘇州行業內也算小有名氣。”辦案民警介紹,所以他們成立龍億公司並推出汽車租賃投資模式時,並未引起他人懷疑。
  不過,經蘇州市運管處證實,龍億公司並沒有汽車租賃業務許可證。為了撐起汽車租賃賬面,方便開發票和交稅,何某找來了做汽車租賃生意的表弟作為股東,將其業務掛靠在自己公司。事實上,只要好好做租車,還是有得賺的,汽車租賃投資模式也有人做得很好,何某等人為何要編織騙局呢?案發後不久,主犯之一陳某投案自首,他的交代揭開了這起騙局的神秘面紗。
  原來,2008年成立龍億公司後,何某等人的汽車租賃業務做得風生水起,但到2010年,他們發現汽車租賃賺不到大錢。在一次去酒吧HAPPY時,他們覺得做酒吧似乎挺來錢的。當時,何某正好談了一個新疆的女朋友,於是他們在新疆游玩時特意考察了市場,發現烏魯木齊酒吧不多,自認為能掙錢。很快,何某便將自己的資金投進了酒吧,並讓繆某和陳某去管理酒吧。
  何某沒有想到,由於經營不善,他的酒吧成了一個無底洞。據陳某交代,由於投資失敗,資金鏈緊張,何某和繆某便想到了利用汽車租賃圈錢。他們名義上是讓投資人購買車輛,實際上他們會以同一輛車尋找多名投資人簽訂掛靠協議。為了取信投資人,龍億公司製作假租車協議或包車協議給投資人看,讓投資人相信車輛有正常的租賃業務。同時,何某等人還以給“好處費”的方式,讓他人介紹人來投資。
  一輛車養一個投資人,可能還略有盈餘,但如果養兩個、三個甚至七八個投資人,就沒有可能。所以,何某的做法就是吸引更多的人前來投資。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是難以為繼的。到2012年3月,已經捉襟見肘的何某將繆某調回蘇州,讓他應付投資人,自己則外出籌措資金。到了去年3月,繆某也頂不住了,又讓陳某從烏魯木齊回來應付。到最後,龍億公司只得大量出售二手車以獲取資金。案發前不久,龍億公司一次就交易了11輛車,獲現金200多萬元。
  ???【追捕】
  倉皇出逃土耳其
  就在陳某疲於應付追債的投資人時,何某和繆某則開始運作出逃計劃。何某將潛逃地點定在土耳其,因為那裡有他朋友。去年7月16日,何某從烏魯木齊乘坐飛機潛逃到土耳其。隨後的7月26日,當繆某聽說已經有投資者到公安機關報案,他也倉皇出逃,從廣州飛往土耳其跟何某會合。
  警方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,不僅何某和繆某外逃,他們的家人也陸續出境前往土耳其。“很罕見,連他們的家人都聯繫不上。”辦案民警介紹,警方境外追逃一般有四種方式,最主要的是引渡,此外還有遣返、異地追訴和勸返,其中用得最多的是引渡和勸返。“從土耳其引渡有難度。我們就想勸返,但連他的家人都找不到,勸返無從談起。”民警說。
  ???發“紅色通緝令”全球追捕
  為了儘快將何某與繆某抓獲歸案,蘇州警方經向上級機關彙報,由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,對兩人發出“紅色通緝令”,在全球範圍內追緝。與此同時,蘇州警方在國內的工作也沒有停止。
  “此後的一年多時間,我們一直在新疆、鹽城和重慶三地開展調查。”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經偵大隊三中隊指導員王林介紹,新疆是何某、繆某經常活動的地點,鹽城是何某的老家,重慶則是繆某女友蔣某的老家。不過,這幾個地方去了十幾趟收穫不大。“何某老家還有些親戚,但他們也被何某借走了不少錢,也在找他。”王林說。
  去年12月,警方得到消息,何某和繆某的家人陸續回國,但他們似乎刻意躲著警方,並未露面。“後來我們才知道,他們回來是給何某、繆某籌錢,供他們在國外生活。”民警介紹。
  今年2月左右,警方得到線索,何某和繆某離開土耳其,經俄羅斯到了越南,併在越南落腳。警方判斷,何某和繆某可能會潛回國內,於是加緊工作。今年7月“獵狐行動”開始後,蘇州警方更是對何繆二人緊追不放。終於,今年9月,辦案民警發現何某和繆某的家人不約而同地向烏魯木齊彙集,極有可能是何某與繆某在烏魯木齊落腳。
  在烏市警方的配合下,今年11月11日,何某和繆某在烏市的暫住地被抓獲。而此時,陳某早已因犯非法集資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7個月。
  【逃亡】
  走投無路偷渡回國
  落網時,何某和繆某已經十分落魄。何某因為身患疾病,雙腳無法走路,只能坐輪椅。而繆某則在烏魯木齊做加工皮球的生意,一個月僅夠溫飽。面對民警他們坦承,自己是走投無路才偷渡回國。一方面是由於沒錢了,在國外獃不下去;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警方“獵狐”力度越來越大,他們在境外處處受制,只得想辦法回國。
  原來,何某出境時身上已沒有什麼錢。用他自己的話說,在土耳其下飛機的時候,身上僅有300美金。後來,在當地朋友的安排下,他在土耳其有了個住的地方,但由於被“紅色通緝令”追緝,哪兒都不能去,每天只能獃在租住的房子里,吃菜湯和乾麵餅。何某本指望家人到土耳其後能帶來一些資金,這樣他就能在土耳其做點生意。但家裡人哪裡還有錢,他的前妻和兒子甚至以為他在土耳其過得很好,他們過來是指望他過好日子了。哪想到,到了土耳其是和何某一起躲在出租屋內受罪。所以沒多久,何某的家人就陸續回國。
  沒有錢,語言不通,加上何某有病,外面風聲又那麼近。他跟繆某合計,還是要想辦法回國,也許最危險的地方纔是最安全的。於是,他們擇道越南,從那裡偷渡入境,輾轉回到了烏魯木齊。
  ???最對不起父母
  落網後的何某才如夢初醒,坦言自己的行為不僅害了自己還拖累了家人,感覺最對不起的就是父母。今年38歲的何某經歷豐富,高中畢業後,他做過很多工作。他曾到阿聯酋擺過地攤,當過汽車租賃公司駕駛員、開過玉石珠寶店,但每一樣他都乾不長,每一樣都虧本。在編織汽車投資騙局中,他斂財1個多億,但他卻連這些錢的去向都說不清。“做生意虧掉的,揮霍的,幾次婚姻花在老婆身上的……他的開銷太多。”民警感嘆。
  那麼何某潛逃一年多又是靠什麼錢在生活呢?民警介紹,為了還債,何某把父母的房子賣了,連老人的退休工資都拿走了。自從他潛逃後,他父親便四處借錢接濟兒子。繆某的母親也是如此。“土耳其相對消費較高,所以他們後來輾轉到了越南,那裡消費相對低些,而且可以偷渡回國。”民警說。  (原標題:一車多賣斂財過億 兩名潛逃土耳其詐騙犯被抓回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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