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西安太華路社區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兒——母親生前存在銀行的480元,不取可惜,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。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得知存款為480元後,建議靳先生“不要做此公證,不划算。”昨日記者走訪了西安市6家銀行,對方都建議放棄取款。(5月5日《華商報》)
  俗話說得好,活人不會被一泡尿憋死,通俗地講就是做事不要那麼獃板,能簡單進行處理的絕不繞彎子,給別人添麻煩,心裡添堵。
  銀行顯然就是一個習慣了霸道的主兒,存款人突然離世了,多年後才為後人所知,按理說只要存單是真實有效的,只要對方出具了存款人的身份證,或者有相關派出所的證明,即可辦理兌付業務,我看也沒啥不妥。況且靳先生的母親存下的只是一筆幾百元的小錢,會給銀行招致麻煩嗎?顯然不大可能。
  據知,靳先生的母親生前在西安市商業銀行(現名西安銀行)辦理的存摺,如今要取出這筆錢,需要靳先生的其他5個兄弟姐妹進行《放棄繼承權聲明書》的公證,換言之僅公證就需要花費1000元,這是在替別人著想嗎?分明是一種故意刁難,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。
  也許銀行的做法沒有錯,害怕因此受到牽連,可是這種情況會出現嗎?明知得不償失,為何就不能簡化手續,進行人性化處理呢?比如只要有其他5個兄弟姐妹出具簽名即可辦理取款業務,如此才是真正的服務,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正,再說又不是巨額存款,何必那麼教條,非得逼人花錢做公證呢?
  為了取出480元,先花1000元做公證,恕我直言,這不過是一種偽公正而已,實則是拿公眾的利益不當回事,與強盜沒啥區別,只不過一個明搶,一個暗爭罷了。更可氣的是,西安市竟然有6家銀行都眾口一詞,建議對方放棄取款,讓人很無奈、很無語。這筆錢雖然不多,卻眼睜睜地落入了銀行的口袋,毫無懸念,可謂名正言順。可在我看來,你們是打錯了算盤,到頭來得不償失的是銀行,今後誰還敢與你們打交道呢?
  文/李忠卿  (原標題:用公證方式取款真的公正嗎�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x99zxcjd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